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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北京市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(设计)的通知

2023-05-23 11:21:34   来源:北京教育考试院    点击: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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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北京市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申报(以下简称“论文申报”)工作,将于2023年6月9日至13日进行。本次论文申报采取网上申报、网上缴费、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条件

  1.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(含加考课程、实践环节考核课程)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论文申报。

  2.凡参加论文申报的考生,须按规定提前办理“专接本”、“免考”、“转考”等手续。未办理的考生,需登录考生个人中心,提交申请且办理成功后,方可申报。在外省市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,必须完成考籍转入北京市的手续后,方可作为合格成绩使用。

  3.凡属北京自学考试、北京学历文凭考试、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,或者下面表格中没有注明“需要接考”的专业,考生不需办理接考手续,可以直接参加论文申报。

  二、本期论文申报专业

  本期可以申报的专业,共29个。

序号

专业名称

序号

专业名称

1

新闻学(本科)(需要接考)

16

法律(独立本科段)(需要接考)

2

英语(本科)

17

行政管理学(独立本科段)(需要接考)

3

金融管理(本科)

18

企业管理(公共交通方向)(独立本科段)

4

酒店管理(独立本科段)

19

工程管理(项目管理方向)(专升本)

5

学前教育(独立本科段)

20

计算机及应用(独立本科段)(需要接考)

6

广告学(独立本科段)

21

计算机网络(独立本科段)(需要接考)

7

能源管理(独立本科段)

22

计算机信息管理(独立本科段)(需要接考)

8

财务管理(专升本)

23

广播电视编导(独立本科段)

9

教育技术学(专升本)

24

播音与主持(独立本科段)

10

汽车服务工程(专升本)

25

动画(独立本科段)

11

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(专升本)

26

汉语言文学(本科)

12

会计(独立本科段)(需要接考)

27

工商企业管理(独立本科段)(需要接考)

13

人力资源管理(独立本科段)

28

采购与供应管理(独立本科段)

14

商务管理(本科)

29

安全工程(独立本科段)

15

法律(本科)(需要接考)

 

 

  注意事项:

  1.从本期开始,工商企业管理(独立本科段)、商务管理(本科)、行政管理(独立本科段)、会计(独立本科段)等4个本科专业,符合毕业论文申报条件的考生,须向北京理工大学申报毕业论文。

  2.考生如果申报了“需要接考”的专业:

  (1)若您尚未办理“接考证明”手续,请先取消论文申报,登录“考生个人中心”到“考籍业务办理”提交“接考”申请,等申请通过后再申报论文。

  (2)如果无法在论文申报结束前(截止到6月13日17时)办理完“接考”手续,则需要在论文申报期内申报论文,并按下面“第四条”的要求上传待审核材料。

  3.除注明“需要接考”的专业外,其他专业都不需办理接考手续。

  三、申报时间、方式及缴费

  1.申报时间:2023年6月9日9时至6月13日17时,逾期不予补办。

  请考生登录自考网上业务办理(https://zikao.bjeea.cn),进入考生“个人中心”后选择“2023年下半年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申报”即可进入申报页面。

  2.缴费时间: 6月9日9时至6月15日17时。

  3.申报成功的标志:所申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“已缴费”。已缴费成功的不能退报。

  4.考生成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网上申报后,系统自动生成一份《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》[注:英语专业为《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核登记表》]。

  四、资格审核

  1. 审核方式

  本次资格审核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为主、网上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进行。

  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,可以直接缴费。

  对系统自动审核未通过的考生,将于6月14日进行网上人工审核。网上人工审核通过后,方可缴费。

  2. 网上人工审核

  须进行网上人工审核的考生,应按照《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》提示要求,在申报期间上传待审核材料(6月13日17时申报结束后,不能再上传和更改)。

  上传待审核材料有以下两种:

  (1)考生须下载打印《申请毕业论文承诺书》,填写相应内容并亲笔签字后,拍照上传。

  (2)下列三种情况的考生,按相应类别上传材料:

  凡申报当期北京自考专科毕业且初审通过,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,须上传《毕业申请凭单》;

  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达到专科(或本科)毕业条件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,须上传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《即将毕业证明》或者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(毕业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月);

  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毕业考生,须上传毕业证书照片或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(报告结论为“已毕业”)。

  五、联系主考学校

  缴费成功的考生,须自行打印《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》和《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》(须正反面打印1份),依照《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》上规定的时间与主考高校联系,请考生务必保证个人中心中所留邮箱、电话准确。

  六、成绩发布时间

  本次考核成绩,将于2023年12月上旬与2023年10月考试成绩同期发布,请考生登录个人中心查询。

  北京教育考试院

  2023年5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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